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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4943.1標準針焰試驗裝置的要求
GB4943.1標準中的針焰試驗裝置,是用于評估設備零部件在小火焰源作用下的阻燃和防引燃能力的關鍵設備,以下是核心內容:
適用標準與用途
? 標準依據:主要符合GB4943.1《音視頻、信息技術和通信技術設備 第1部分:安全要求》,同時參考IEC 60695-11-5、GB/T 5169.5等標準。
? 用途:模擬設備內部故障(如元件短路)產生的小火焰(類似針頭大小),測試外殼、絕緣材料等部件是否會被引燃,以及引燃后火焰的蔓延情況,評估材料的防火安全性。
設備結構與原理
? 結構組成:
? 燃燒系統:含針狀燃燒器(內徑0.5mm±0.01mm的不銹鋼管),以甲烷或丙烷為燃料,火焰高度可調節至12mm±1mm。
? 控制系統:可精準控制火焰溫度(如950℃±50℃,點燃前校準)、燃燒時間(0.1-999.9s可調,精度±0.1s)及試樣與火焰的接觸角度(通常垂直)。
? 輔助裝置:包括試樣支架、鋪底層(如薄紙或棉花)、熱電偶測溫裝置及防風箱體。
? 測試原理:通過針狀火焰對試樣特定部位施加規定時間的燃燒,觀察試樣是否起燃、火焰持續時間及滴落物是否引燃鋪底層,判斷其防火性能。
技術參數
? 火焰參數:
? 火焰高度:12mm±1mm(點燃后用尺垂直測量);
? 溫度校準:燃燒器出口20mm處溫度達950℃±50℃(使用熱電偶校準)。
? 施加力與速度:火焰對試樣的施加力極小(幾乎無壓力),接觸速度約10mm/s。
? 氣體要求:使用純度≥95%的甲烷(推薦)或丙烷氣體,壓力穩定在10kPa±1kPa。
試驗流程與判定
? 流程:
1. 制備試樣并固定,下方放置鋪底層(如薄紙置于棉花上);
2. 點燃燃燒器,校準火焰高度和溫度;
3. 以垂直方向將火焰施加到試樣指定位置(如邊緣或表面),按標準設定燃燒時間(如30s);
4. 記錄試樣起燃時間、火焰熄滅時間及鋪底層是否被引燃。
? 判定示例:
? 試樣在火焰移除后30s內熄滅,且鋪底層未被滴落物引燃,判定為合格。
注意事項
? 試驗需在無風環境中進行,箱體需具備防火和通風功能。
? 每次試驗前必須校準火焰高度和溫度,確保測試精度;操作人員需佩戴防護手套和護目鏡。
如需更詳細的操作步驟或標準原文要求,可查閱GB4943.1中關于“針焰試驗”的具體章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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